涉旅行社、酒店价格欺诈等 5起打击劣质低价典型案例公布

中国新闻网 时间:2026-10-14 19:03 浏览:

1、案情介绍。2026年春节期间,广元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监测发现,城区23家酒店在网络平台销售春节期间房源过程中,均以划线价为基准,通过价格比较方式开展优惠活动,且不能证明标示的被比较价格真实、有依据。经查,上述酒店以无真实成交记录的高价作为被比较价格,制造“大幅打折”“超值优惠”假象,诱骗消费者下单预订,实质是虚构被比较价格、以虚假折扣招揽客源。

2、法律依据及处理。上述23家酒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构成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广元市市场监管局对上述23家酒店处以罚款合计96万余元。

3、案件评析。本案中,23家酒店用虚假折扣制造“高性价比”假象,实质是以价格欺诈替代诚信经营、靠虚假比价招揽客源。该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使消费者在“虚拟优惠”中多付价款,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该行为扰乱节假日住宿价格秩序,损害城市文旅口碑和行业整体形象。案件的查处,促使住宿经营者及平台回归真实标价、明码实价,对维护节假日旅游市场住宿价格秩序、护航文旅消费具有示范作用。

五、湖北省天门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湖北库神生态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肥料案

1、案情介绍。2026年3月,天门市市场监管局在化肥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湖北库神生态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生产的复合肥不合格。随即对其销往3个乡镇农资店的4个批次复合肥料、掺混肥料进行抽样检验,其中3个批次的总养分、有效磷、氧化钾、氯离子等项目不符合GB/T 15063—2020《复合肥料》、GB/T 21633—2020《掺混肥料(BB肥)》及产品明示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通过收取经销商预付款并给予价格优惠,向农村经销商低价供货,涉案不合格肥料共30吨,货值66850元(单价约2228元/吨)。对照同期湖北省肥料市场行情,该价格显著低于同类产品正常出厂价。

2、法律依据及处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构成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符合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天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没合计67600元。

3、案件评析。本案中,当事人被抽检的多个批次肥料不合格,表明其源头质量控制存在缺陷。当事人靠低价向农村市场铺货,产品有效成分含量低,用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是农资领域具有代表性的劣质低价问题。案件通过对生产源头质量抽检发现问题、对乡镇流通末端同步查处,形成“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震慑,对化肥领域“以质量保安全”“以质量赢市场”具有引导示范作用。

据了解,2026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打击劣质低价专项行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重点领域,坚决遏制劣质低价竞争,依法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

编辑:H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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