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孩子健康 4项新规11月起将正式实施
我国首个儿童用品全品类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6523-2025《儿童用品通用安全要求》,是基于各类儿童用品的共性风险而确定的基本安全要求。新标准没有替代儿童玩具、儿童自行车原有的标准,而是补齐了小众儿童用品“无强制安全要求”的空白,从划伤、窒息等物理风险,到化学物质污染,为孩子们的快乐童年保驾护航。
该标准覆盖14周岁以下儿童使用、玩耍、穿戴等所用的产品,赠品、试用装也包含在内。
儿童药品、化妆品、食品、游乐设施、体育设施、教学用具、医疗器械、烟花爆竹则不适用此标准。
标准要求3岁以下儿童的用品,不允许存在能摸到的危险锐利边缘、锐利尖端;
3-8岁的儿童用品如果因为功能必须带尖(比如铅笔笔尖),必须配上清晰警示语;
产品上的小孔、缝隙,要防止夹手、卡手指;
可拆卸小零件不能轻易脱落,避免孩子误吞窒息;
配套的绳带类部件,长度必须严格限制,防止缠绕孩子颈部,避免窒息、勒伤。
标准对可迁移重金属、增塑剂、甲醛等7大类有害化学物质划定严格限量。
带有刺鼻难闻异味的儿童用品,禁止上市销售。
近年来,我国的玩具产业规模不断提升、产品种类日益丰富。但同时一些不符合标准、产品质量存在较大隐患的劣质玩具的出现,也带来了负面影响。针对这种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对GB 6675.1至GB 6675.4《玩具安全》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完善,并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进一步规范玩具产业发展。
在防范健康损害方面,增补了甲醛、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短链氯化石蜡、硼元素等10类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大幅提升对玩具产品中化学类有害物质的覆盖类别,解决小朋友放入嘴里、污染手臂、伤害身体等问题。
在机械物理安全方面,增加了明火装置玩具、食品造型玩具等新产品的技术要求,优化了原标准中悠悠球、充气玩具、吸盘弹射物等细分品类产品的特定要求,强化标准技术要求对玩具产品物理安全的适用性。
在防火安全方面,新增了面具等头戴玩具的阻燃性能技术要求,完善了玩具化装服饰、玩具帐篷等供儿童进入的玩具、软体填充玩具等3类产品的阻燃性能测试方法,切实保障玩具产品的防火安全。
针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捏捏乐”“水晶泥”等“网红”玩具存在质量安全的问题,此次强制性国标修订也对相关产品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进行了优化完善。
甲醛限量方面,规定36个月以下婴童的玩具产品重点材质甲醛限量值应小于等于30毫克/千克;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方面,在国际上首次提出玩具产品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限量值指标,限量值应小于等于0.5毫克/立方米,填补了国内外玩具标准在该方面的空白;
增塑剂限量方面,将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限量种类由原来的6种增加到10种,严防增塑剂对少年儿童的危害;
硼元素限量方面,规定“水晶泥”及类似玩具硼元素限量值应小于等于300毫克/千克。
编辑:HN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