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保障残疾儿童“入好园”
“坚持普惠发展、有教无类”“做到应融尽融、应入尽入”“不断提升特殊教育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可及性、便捷性”。近日,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特殊教育发展提升“十五五”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传递了以更大力度保障残疾儿童“入好园”的信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特殊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但仍面临不少短板弱项,其中就包括社会比较关切的学前阶段残疾儿童入园问题。
对于残疾儿童入园,学前教育法规定:“普惠性幼儿园应当接收能够适应幼儿园生活的残疾儿童入园,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此次《行动计划》的出台,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使保障残疾儿童“有园上”“上好园”有了更清晰的行动指南。
在受教育机会上,让公平阳光普照残疾儿童。《行动计划》在资源供给和教育安置上双管齐下,一方面统筹整合区域校舍、师资等教育资源,推动有条件的普惠性幼儿园设立特殊教育部(班),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县域残疾儿童数据共享和入学联动机制,全面落实“一人一案”教育安置政策,让能够适应幼儿园生活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做到应融尽融、应入尽入。
值得注意的是,《行动计划》提出“充分发挥各地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特殊儿童筛查评估、教育安置等工作制度”。这与学前教育法强调的“就残疾儿童入园发生争议的……对残疾儿童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幼儿园生活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并妥善解决”形成呼应,进一步保障了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
在教育质量上,推动特殊教育走向优质融合。长期以来,幼儿园开展融合教育受限于特殊教育师资短缺,导致“不想融”“融不好”。《行动计划》在师资队伍建设上出新招,特别提出“将特殊教育纳入师范类学生必修课程。推动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教师融合教育全员培训”,这是“十五五”规划部署的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任务中“特殊教育补短板”的具体落地。
在普惠发展上,不仅补“个体”还要补“机构”。在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应助尽助的基础上,《行动计划》新增“各地可结合实际研究对招收残疾幼儿的幼儿园补助政策”这一建议,力争补上学前阶段特殊教育投入保障“短板”,破解幼儿园开展融合教育遇到的经费不足难题。
从“十四五”到“十五五”,我国特殊教育在发展中不断强弱项、补短板、促公平。“应融尽融”“应入尽入”“应助尽助”等新提法,彰显了国家推动特殊教育优质融合普惠发展的决心和力度,必将让教育公平普惠阳光惠及更多残疾儿童。
《中国教育报》2026年09月20日 第01版
编辑:HN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