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工作的意见
3.做好政策宣讲解读。引导专业学位研究生正确认识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实施条件与规范要求,综合评估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实践基础和能力。将实践成果培育融入招生选拔、课程教学、专业实践、学位申请全流程,强化实践资源保障,优化专业实践模式,增强课程设计与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要求的匹配度,全面提升研究生创新实践的视野和能力。分类开展导师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充实校内导师行业知识、强化行业导师指导水平,切实提升校内外导师实践成果选题、指导及评价的专业素养。
1.改革管理监督机制。改革实践成果抽检机制,分类设置实践成果创新性评价要素,建设专门实践成果评阅专家库。健全抽检结果使用机制,适时将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实施情况纳入学位点合格评估体系,对无法保证实践成果质量的学位授予点依规严肃处理。探索建立改革试点容错纠错机制,切实保护各单位和师生改革创新积极性。完善师资考核评聘及研究生评奖评优体系,引导学位授予单位确立学位论文与实践成果并重的评价导向,优化资源配置与教师发展通道,激发师生探索、践行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内生动力。
2.加强省级部门统筹协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本地区申请硕士学位实践成果抽检,做好成果抽取、评审组织、结果反馈等工作,适时将抽检结果作为有关招生指标划拨、资源配置、奖项评选的重要依据。建立长效质量监测体系,加强对选题论证、成果鉴定、学位授予等关键环节的过程监督与管理。定期组织学位授予单位经验交流、导师培训、典型培育及相关工作督办促改,及时发现、分析、解决改革推进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做好属地化管理。
3.营造良好改革生态。深化部门、地方、企业、行业产业与学位授予单位的协同机制,加强优质课题、项目、平台等实践资源供给,形成规模效应。建设实践成果数字资源库,加强优秀实践成果、典型工作案例的遴选和培育。开展学位授予单位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实施细则规范性分析、实践成果原创性分析、政策推进成效分析等监测服务。探索实践成果转化、应用与社会共享机制,完善与实践成果相关的知识产权归属与收益分配规则,建强实践基地、成果转化机构及服务平台,推动优秀实践成果在产业发展、行业进步与社会公共服务中发挥实际效用。
编辑:HN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