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赴港看演唱会把全家低保看没了”?律师解读“高消费”认定

中国新闻网 时间:2026-09-07 19:34 浏览:

中新网北京9月7日电(记者 王诗尧)近日,一则“女生赴港看演唱会全家被取消低保”的消息被全网关注,多个话题登上热搜榜,引发无数讨论。

有人发帖称,自己的中专生表妹家境困难,全家每月依靠低保金维持生活。据称涉事女生用暑期打工积蓄及部分补助凑钱赴港追星,尽管行前遭到扶贫工作人家及家人的全体反对,仍坚持前往,最终导致全家被取消低保资格。

赣州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7日通报称,该信息所指“女孩”系该区居民黄某某,由于其自行前往香港观看演唱会,触发低保对象动态监测预警,社区干部及时向其进行政策宣传和提醒,其家属担心会因此被取消低保资格,故在网络发布信息,希望寻求相关帮助。目前该局正按程序对网上反映情况和其家庭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根据核查情况依法依规处置。

而围绕此事暴露出的低保资格认定、高消费界定等焦点问题,中新网记者采访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结合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及江西省现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办法》等作出详细解读。

常莎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第十八条规定,最低生活保障主要看两个核心条件:一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二是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

因此,低保本质上是以家庭整体经济状况为判断对象,并不是单纯看某一个家庭成员有没有工作、有没有收入。第十八条同时规定,低保金可以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之间的实际差额发放,也可以分档定额发放,具体采取哪种方式由地方结合实际确定。

具体到江西赣州,2026年赣州市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785元,城市为1005元,其中章贡区、赣县区、南康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等中心城区为1025元。

需要说明的是,这个数字是低保保障标准,并不意味着每名低保对象实际都能领取同样金额,实际发放还要根据家庭收入和当地补差办法确定。

常莎强调,家庭低保中的家庭成员并不要求“人人单独属于低收入人员”。江西现行规则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为整体核算,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尚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也属于共同生活家庭成员。

如果网帖中的女生是在读中专生,原则上仍应纳入家庭经济状况核算。她暑期打工获得的劳动报酬属于工资性收入,应依法纳入家庭收入;但如果所谓“补助”属于政府、学校给予在校学生的帮困助学金、奖学金、生活补助、伙食补助等,江西现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办法》明确规定这些项目不计入家庭收入。

因此,网贴所述情况不能简单笼统地说,所有钱都是她个人的钱或者所有补助都属于家庭收入,仍要区分具体资金性质。

关于取消低保资格,常莎介绍,主要分为两类情形:

家庭经济状况变化:如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等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已经不再符合低保条件。依据《社会救助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低保实行动态管理,有关部门可以定期核查,并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变化调整或者终止救助。

高消费行为:根据《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第三十七条,申请低保前一年内或者已经纳入低保期间,存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高消费行为,且无法说明正当理由的,可以作为停止救助的独立事由。

那么,“高消费”有无金额门槛?出境是否一律算高消费?

针对公众最关心的“赴港看演唱会是否必然构成高消费”问题,常莎解读称,江西省并未设定统一的金额门槛,才构成所谓的高消费。

江西省现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办法》(以下简称“评估办法”)列举的高消费情形包括,日常生活费用明显过高、在星级以上宾馆、高尔夫球场等场所消费、自费在高收费学校就读,以及“出国或出境旅游、就医”等。

对于赴香港看演唱会,常莎认为,如果其性质被认定为以娱乐为目的的出境旅游活动,确实具有被认定为高消费行为的较大可能性,但条文本身并没有直接写“赴港”“看演唱会”即当然取消低保,所以仍需结合具体出境目的和实际情况认定。

同时,她特别强调程序正义:《评估办法》要求应综合核对报告和实地调查,不能仅凭信息核对报告作出审核确认;《社会救助法》第四十八条要求,作出调减、终止社会救助决定前必须听取救助对象意见,作出决定后必须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编辑:H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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