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暗访京杭大运河非法码头:为何4年关不掉

中国新闻网 时间:2026-09-07 14:04 浏览:

然而,攀峰公司方面称,2018年至2022年,攀峰公司一直借用苏州市物资储运有限责任公司的港口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曾纳入港口经营许可管理。2022年4月港口经营许可证到期后,相关资质才被取消。

攀峰公司有关负责人说,为了取得码头合法身份,曾多次向苏州市交通运输局申请水上货物装卸的港口经营许可证,但被拒绝。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则称,攀峰公司申请“水上货物装卸的港口经营许可”的两项必备材料均缺失:一是无港口岸线使用批准文件;二是无码头设施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不满足许可申报条件。

据了解,2021年,江苏省政府印发《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暂行办法》,大运河江苏段主河道两岸各2千米的范围被定为“核心监控区”,攀峰公司正位于核心监控区内。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加强岸线管理。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岸线,维护岸线基本稳定。

而且,“港口经营资质是不能租借的。”苏州市交通运输局港政执法大队(以下简称“港政大队”)副大队长樊宇杰说,攀峰公司自始至终都没有港口经营资质。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苏州市地方海事局)在8月7日的回复中明确表示,“攀峰公司所处地块产权归属物资控股集团,产权方原来将地块租赁给胜达物流公司,租赁合同明确地块仅可作仓储使用,不含港口码头相关经营权限;后胜达物流公司擅自转租给攀峰公司,私自扩大租赁范围、变更租赁用途。”

由于攀峰公司使用的是“非法装卸点”(码头),前来接运的货轮无法按正常程序报港。“翔运69”号船的进出港报告单上,停靠泊位为“苏州市富利峰建材有限公司1号泊位”——攀峰公司隔壁一家公司的码头。

对于交通部门来说,自“非法装卸点”接货的货轮去向和货物类别都很难追踪。以8月6日中午记者看到的“豫信货11661”货轮为例,港政大队经过一番追查后,才确认该船最终目的地是泰州市。

港政大队提供的一份《攀峰水域船舶处罚情况统计表》显示:2022年12月至今,攀峰公司被查处的85起违规事件,有最终靠岸记录的有67起,其中省内47起,跨省20起,有18起不知所终。

不过,表内没有登记船只运输的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关于未经批准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以及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未报送信息的行为,有明确法律责任规定。

交通运输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是不是建筑垃圾,需要城管和环保部门认定,交通部门无法认定。”

一名从事建筑垃圾加工的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有些建筑垃圾会包含一些装修材料,比如油漆等污染废料,若不处置,偷运到水塘或地下填埋,将会造成严重污染。”

多头监管、职责分割,现场执法遭遇暴力阻挠,违法行为仍在继续

多年来,港政大队曾数十次现场执法,明确告知攀峰公司其行为属于“在岸线上非法从事港口经营活动”。

2024年8月,港政大队曾在距离攀峰公司岸线3米的水域处设置警示标识(打铁柱子),一是警告船舶此处不是合法泊位,二是警示标识能让船舶无法靠岸,却遭遇了攀峰公司部分员工暴力阻挠。

“有人跳到我们的工程船上,抢了操作机械,将铁柱子(警示标识)拔掉了。还有人在岸上通过长臂挖掘机,把柱子拔掉了。”樊宇杰说,当时执法现场一片混乱。

攀峰公司有关负责人承认确有此事。“交通部门没有通知我们(要设立警示标识),而这个码头岸线本来就是我们的。官方说我非法,我们一直不服气。设置(警示标识)的目的就是不让我装卸货。”但同时,该负责人也承认,码头没有取得合法手续。

今年3月,中央第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江苏、浙江、安徽反馈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情况,其中指出,“大运河生态空间管控不到位”“有的港口码头取缔拆除不到位,仍违法装卸”。

但攀峰公司业务量并未受到影响。“我们目前是苏州最大的建筑垃圾处理工厂,去年处理建筑垃圾100多万吨,营业额约1.1亿元,税都交了1200万元。”攀峰公司有关负责人透露,公司经营持续向好,日均处置建筑垃圾约600辆车。多位业内人士分析,以每车收取处置费600元估算,攀峰公司日均收入约36万元。

低廉的水运成本为攀峰公司带来竞争优势。以苏州发货靖江为例,一名船主表示,千吨级货船的水运费用约为8元/吨。而网络货运平台公开询价信息显示,从苏州整车发运建筑骨料至靖江市约45元/吨。水运、陆运二者运费相差数倍。

编辑:H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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