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食品安全宣传周”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拥有国家级蔬菜标准化示范园8个、省级12个,规模化农业经营主体47家,蔬菜种植面积达7382亩,是长三角重要的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期间,辖区部分农贸市场销售的当地种植的豆角、芹菜等生鲜蔬菜,在国家、省级和市级食品安全抽检中被检出噻虫嗪、噻虫胺等农药残留超标,不合格率达3.47%,涉及不合格农产品329批次。因承诺达标合格证缺失,“市场端-种植端”的溯源链条断裂,无法溯源具体种植户、地块及其他产品流向,难以确定追责主体,只能处罚销售者,无法在生产源头处置隐患、指导规范用药,致使同类农残超标问题反复发生、屡禁不止,存在前端性食品安全隐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025年4月28日,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谯城区检察院)在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辖区内农贸市场销售的生鲜蔬菜农残超标且无法溯源等问题线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同年5月6日,谯城区检察院对该区农业农村局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通过现场走访、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查明,在种植环节,牛集镇、十八里镇等4家蔬菜专业种植合作社违反农产品种植环节的法定义务,存在未依法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未记录农产品生产过程和农药使用情况、未依法配备食用农产品检测设备或虽配备但长期未实际开展检测等问题,致使农产品种植环节及进入流通环节前无法出具真实有效的达标承诺,未经质量安全把关直接上市销售;在流通环节,2024年至2025年,全区有45家生鲜蔬菜零售门店销售的农产品被抽检出农残超标,市场监管部门将线索移送农业农村部门后,因承诺达标合格证缺失,85%的农产品无法溯源至具体种植主体和生产地块,源头追责和隐患处置难以落实。
2025年9月15日,谯城区检察院依法向该区农业农村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落实生产记录和农药管理要求,健全种植环节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实现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到销售的全链条可追溯监管。
收到检察建议后,区农业农村局联合相关部门、属地政府制定《关于加强本地蔬菜、水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方案》,成立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专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责令案涉4家专业种植合作社依法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完善生产记录和农药使用记录,定期对4家种植主体的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检查,已开具合格证拟上市的农产品快检合格率达99.5%以上。针对其他种植主体存在的未依法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虚假开具等违法情形,开展专项执法检查16次,出动执法人员130余人次,发现问题67个,责令限期整改6家,将1家脱管的生产经营主体纳入日常监管范围;督促47家规模化农业经营主体月均自检12300余批次,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1600余份,基本实现本地规模化种植食用农产品“带证上市”;针对自检存在困难的种植户提供免费检测服务;积极申请区政府专项资金,在21个乡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新增、更换或维修快速检测设备59套,配备专兼职检测人员23人,推动检测能力向种植源头下沉。经整改,集中抽检食用农产品1200余批次,快检发现问题的农产品均可以实现溯源。
2025年11月12日,区农业农村局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检察机关。收到回复后,谯城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益心为公”志愿者对4家规模化种植基地进行现场调查,发现案涉经营主体规范开展自检或委托抽检,合格证的开具率、溯源率均得到全面提升,社会公共利益已经得到保护,同年12月20日决定终结案件。
承诺达标合格证是压实种植主体自检义务、规范农药使用的制度载体,也是跨环节溯源追责的纽带。检察机关立足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暴露出的监管短板,督促行政机关压实监管责任,打通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监管衔接节点,推动辖区蔬菜种植经营主体规范履行开具义务,实现食用农产品来源可查、风险可控、责任可究,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
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食用农产品 大型批发市场 一体化履职 源头治理
编辑:HN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