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食品安全宣传周”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中国新闻网 时间:2026-09-24 11:41 浏览:

2025年12月12日,常州市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对某批发市场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并召开现场听证会,案件办理成效获一致认可。同年12月22日,常州市检察院决定终结案件。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农产品流通的核心载体,更是保障食用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安全的关键环节。针对大型批发市场交易时间特殊、业态复杂等特点,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对凌晨交易早高峰、节假日等交易时段开展连续调查,查明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虚化和行政机关监管缺位的双重问题。依托一体化办案模式,由零售市场线索反向溯源至批发市场,破解跨区域、多层级监管难题;推动建立“信息公示+电子化溯源+驻点监管”的立体监管体系,落实食用农产品全流程可追溯管理,筑牢区域食用农产品流通安全屏障。

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食品相关产品安全 一次性铝箔餐具 铝迁移量超标

针对一次性铝箔餐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问题,检察机关通过磋商、委托司法鉴定等方式查清违法事实,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推动建立全链条质量安全管控体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一次性铝箔餐具因轻便耐用,保鲜防漏等特点被广泛应用于烧烤、外卖、航空餐、家庭聚餐等食品接触材料领域,但由于原材料工艺或者使用不当等原因,导致有害元素在与食品接触时发生迁移,对食品安全造成潜在隐患。2025年,深圳市南山区多个商家销售的一次性铝箔餐具普遍存在铝迁移量超标的情形,经检测,有9家商家销售的铝箔盘、碗等14种一次性餐具,铝迁移量在9.3mg/kg以上,远超5mg/kg的食品安全标准,对广大消费者造成健康隐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025年7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南山区检察院)接到人大代表反映一次性餐具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的问题。南山区检察院根据检测取样规范要求,结合商超、农贸市场分布情况,对辖区内销售一次性餐具的商家进行实地调查,购买塑料碗、铝箔盘一次性餐具,委托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检测。经鉴定,一次性铝箔餐具的铝迁移量超标两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以下简称南山监管局)对食品相关产品的经营活动负有监督管理职责。2025年8月29日,南山区检察院依法对该局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经调查,2023年9月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4806.9-2023)新增规定,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的铝元素迁移量不得超过5mg/kg。长期使用作为食品接触用的一次性铝箔餐具,如铝迁移量超标会导致铝在人的骨、脑、肾等靶器官蓄积而产生慢性毒性,可能引起中枢神经功能紊乱,导致记忆力衰退等不良后果,对消费者健康产生危害。检察机关结合司法鉴定意见及产品信息,查明主要存在三类违法情形:一是部分一次性铝箔餐具标签标识不规范甚至是无标签标识产品,主要体现在未依法标明生产者、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方面。二是部分一次性铝箔餐具超出标注保质期仍在销售,缺乏质量稳定性保障。三是销售的一次性铝箔餐具的铝迁移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部分在售产品仍执行2016年未对铝迁移量进行限值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4806.9-2016)。

2025年9月16日,南山区检察院向南山监管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开展为期30天的一次性铝箔餐具专项排查行动,累计检查餐饮主体78家、流通主体67家,并随机选取辖区内使用铝制品餐具的餐饮服务单位6家及销售单位16家进行执法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进行立案查处。

2025年11月14日,南山监管局回复上述整改情况。经南山区检察院跟进监督,已全部整改,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同年12月12日,决定终结本案。

南山区检察院延伸办案效果,针对一次性铝箔餐具安全问题,进一步推动相关行政机关在全市开展全链条专项整治,起草食品接触用一次性铝箔制品生产合规指引,对生产企业全覆盖摸排,建立从原料入厂检验、生产过程管控到成品出厂的全链条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消费者身体健康,是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检察机关聚焦一次性铝箔餐具行业无强制生产资质要求、新旧食品安全标准混用、安全风险无法肉眼识别等问题,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通过科学调查手段查明行业性、系统性安全风险,推动行政机关健全从生产源头到流通终端的全链条质量安全管控体系,有效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实现个案监督向行业治理延伸,为办理同类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实践参考。

编辑:H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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