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施行 明确跨境铁路安全交流合作
中新网昆明11月2日电 (罗婕)《云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下称《条例》)11月1日正式施行,明确开展跨境铁路安全交流合作,与毗邻国家共同维护跨境铁路安全环境和秩序。
云南省地处中国西南边陲,与缅甸、老挝、越南接壤,毗邻南亚东南亚。近年来,该省铁路建设快速发展,对铁路安全保障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中老铁路开通运营后,云南铁路正从主要连接内地的路网通道,转变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枢纽。
《条例》共6章45条,从铁路线路安全、铁路运营安全、铁路安全应急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为云南铁路安全管理提供法治保障,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倡议。
《条例》明确铁路安全管理职责,着眼厘清铁路监督管理机构、铁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及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并对跨境铁路安全交流合作作出规定,助力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条例》还加强铁路沿线安全治理,依法划定并公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明确保护区内禁止烧荒、放养牲畜、排污倾倒等行为,并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升放、水土保持,林木、山坡等外部环境风险防范作出规定。
此外,《条例》细化铁路运营安全内容,健全应急管理规范并完善法律责任。(完)
编辑:HN008